本报讯 (记者 唐翀 通讯员 刘爽)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开发区环保分局从今年4月开始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积极开展全区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现场审核、打证,办理各类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切实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意识。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该局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利用办理发放各类机动车环保标志的时机,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发放环保宣传页和宣传册,着力提高广大机动车用户的环保意识。
建立机构,提供保障。该局成立了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多方筹备,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环保标志发放工作的正常开展。
简化程序,方便群众。该局将审核、打证、发放全部延伸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配备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通过窗口“一站式”开展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的审核、发放工作,极大方便了全区各类机动车用户领取环保合格标志。凡在开发区注册登记的各类机动车辆,车主持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即可办理各类环保标志的申领。该局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严格审核,现场予以打证、发放,不收取车主任何费用。至目前,该局已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16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