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
我国已选择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作为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试点自2014年底前开始,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至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亚军说,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的选择,主要是瞄准重点、难点,以及现在还没有形成共识或者比较有争议的问题,比如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等,通过试点来寻求突破。
他说,在选择第一批试点时,有的地方经过多年改革,已经有了一定经验,且东部地区偏多。第二批试点的选择将更多考虑平衡,适当向中西部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