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9月15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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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职称评审等环节“一票否决”

发布时间:2015-09-15 08:07:41  

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日前,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为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我市决定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今后,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将实行“一票否决”。

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市教体局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分层次、多渠道对新任教师、在职教师开展行之有效的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并计入教师培训学时,尤其是通过对新任教师的岗前培训,强化其职业认同感,强化乐于从教的情感体验。同时,要重视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在教师资格认定和新任教师招聘中应从严考核其思想品德表现和师德素养,严把教师入口关。要制订具体的师德考核办法,学校要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师德考核应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性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各校要建立起教师信用体系和师德档案制度,将教师职业行为和遵纪守法情况纳入考评体系。建立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动不力的地区和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要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市教体局要求,各地、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对教师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学校要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构成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以及出现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市教体局。各地、各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各类违反师德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遇到影响较大的突发性师德违规事件,要及时调查、处置,及时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强沟通,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市教体局要求,各县区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坚持依法执教,坚持底线思维,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区,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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