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田春雨)今年以来,西平县出台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令”,即严禁政令不畅;严禁滥用行政审批权;严禁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严禁违规检查企业;严禁违规收费;严禁违规处罚;严禁增加企业负担;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强买强卖、强装强卸。
至目前,该县已集中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活动6次,解决治安环境问题8个,拘留2人,判刑1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本报讯 (通讯员 田春雨)今年以来,西平县出台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令”,即严禁政令不畅;严禁滥用行政审批权;严禁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严禁违规检查企业;严禁违规收费;严禁违规处罚;严禁增加企业负担;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强买强卖、强装强卸。
至目前,该县已集中开展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活动6次,解决治安环境问题8个,拘留2人,判刑1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