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对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假日期间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通报
11起违反上(值)班纪律问题 1起涉嫌超标准接待问题 3起涉嫌公车私用问题
本报讯 (记者 宋 玉)9月5日,市纪委对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假日期间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通报,11起违反上(值)班纪律问题、1起涉嫌超标准接待问题、3起涉嫌公车私用问题受到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若干意见规定要求,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假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局组成4个监督检查组,对非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值班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违反上(值)班纪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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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嫌超标准接待问题
正阳县熊寨镇1~8月份,镇“公务灶”共发生公务招待120次,其中30次超标准接待,在120次接待中,有27次派餐单中未明确来客单位、接待事由。
三、涉嫌公车私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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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在通报中要求,对上述存在问题单位的纪委(纪检组),认真调查核实,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于2015年9月8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好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发挥以上率下模范带头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不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情况严重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追究单位党委(党组)和单位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