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8月20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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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监察支队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持续升温

发布时间:2015-08-20 08:34:31  

本报讯 (记者 马国省)近段时间以来,市城建监察支队按照市住建局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巩固今年初组织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成果,深化“百日综合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再掀户外广告整治新高潮。

在整治活动中,市城建监察支队一是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规定时间节点,做好安全预案,强化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二是严格落实分包责任制。按照整治方案,该支队班子成员实行分包责任制,一线监督指导,一线问题解决,一线处理突发事件。6个辖区大队、18个基层中队包路、包段、包点,细化分工,责任到人。三是严格落实整治任务。在前期摸底排查、入户宣传、执法告知的基础上,该支队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机械逐路逐点拆除,拔点作业,不留死角,当天任务不完成人员不休息。四是严格落实清单督察制。该支队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实行问题消号制度;每天19时情况汇总,第二天8时现场察看,对行动慢、任务落实不彻底的大队、中队进行通报批评,实行挂黑旗、扣绩效等奖惩制度。

整治期间,对各类商业类、公益类广告的设置审批一律暂停;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超规格装修的一律先处罚,后强制拆除;临街门店实行一店一匾,其他多设置的(LED电子屏、灯箱、橱窗、门店外墙广告等)广告一律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且未限期整改的,一律拆除并取缔;对临街楼立面软体广告设置期满的,一律拆除并取缔;对未经审批的、侵占城市公共设施及绿地的、破坏市容及构筑物整体形象的、设置期满或已超期的、公益宣传比例不够的、未定期维护的各类广告设施,一律限期整改,逾期拆除。

市城建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活动结束后,凡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的,一律经市住建局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领导小组联审联批;凡设置超大型户外广告、在重点路段(区域)设置的,一律报市政府审批。截至目前,该支队累计拆除道路花坛违章指示牌57处、建筑围挡3处、违章广告画面4350平方米、线杆广告牌567块、门头匾牌154块、条幅298条、楼体广告牌22处、LED电子屏342块,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4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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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驿城区综合执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市区豪德贸易广场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图为该局工作人员对违章建筑依法实施拆除。记者 马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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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记者在市区置地大道西段看到,一公交站牌旁道路有部分破损,不便于市民通行,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进行修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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