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殿文
最近,一本小书放在了案头,那就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发的《法治热点面对面》。这本书对于笔者这个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只是通过普法教育和日常看一看央视《法治在线》和《今日说法》获得一点鸡零狗碎、细枝末节法律知识的人来说,来得太及时了,时不时地翻一翻,看一看。人常说,随便翻翻,开卷有益。抱着这个态度,笔者就翻到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落实》一节,感触良多。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就在于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严格执法。400多年前,明代张居正曾说过这样一句名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的确,古往今来众多史实表明,如果有了法律而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诚哉斯言,严格执法,依法纠正冤假错案,才能伸张法律的公平正义。据2014年12月17日《人民日报》统计,短短两年多时间,有23起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仅2014年就纠错12起。比较知名的是念斌投毒案和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案。2014年8月22日,念斌被福建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其无罪。此前一审被判死刑,已羁押8年。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判决无罪。呼格吉勒图1996年被判死刑并立即执行。这一系列举动,显示了国家维护法治、保障程序和伸张正义的态度及决心。纠错过程虽然曲折艰难,但最终的结果,见证了法治的力量。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也曾因为不公正的审判,出现了冤假错案。出错难以避免,关键是如何纠错。知错就改,杜绝再犯,需要勇气,更需要法律的强大后盾。“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由立法、执法等诸多环节组成的完整“链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执法越来越成为整个法治建设链条中最关键的环节。如果在这个环节掉链子,立法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同时也会对司法和守法带来严重影响。
社会生活中我们也能感到,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行政机关是执法的重要主体。在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行政法规的执法工作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承担的。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当前,进一步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建设法治政府来说,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只有严格执法,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把“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才能切实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随着人们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社会就失去起码的公平公正,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