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7月09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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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水路段 请车主慢行

发布时间:2015-07-09 07:57:11  

想必你一定遇到过或是见过,雨天在马路边行走,却被疾驰而过的汽车溅得一身泥水瞬间就成了落汤鸡的景象。相信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肯定怒火中烧,心中一阵咒骂。

当然也有不依不饶的,今年3月,在浙江宁波一女子被路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后,默默记下了那辆车的车牌号,然后打110报了警。经民警核实协调后,这名女子获得了车主100元的洗衣费赔偿。

没想到遇到这种事也可以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天气时,应当降低速度。在通过积水路面时,应减速缓行,这样可以使行人、骑车人少受溅水困扰。

同时,如果驾驶人的行为对行人造成了利益损害,利益受损方就有权向驾驶人索赔。因为,这种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

当然,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罚这种不文明驾驶行为,导致了这一法规没有得到重视,“过积水路面减速缓行”仅被当成一个依赖驾驶员个人素质的“文明行车”标准。

在此提醒各位司机朋友,雨天行车需低速慢行,不要急加速、急刹车、急变道,因为湿滑的路面会导致车轮抓地力减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为了路边的行人,也为了避免自己的爱车关键部位进水,驶过积水路面时一定要缓慢匀速通行。     (陈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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