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7月07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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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任性扔垃圾 伤人赔偿四万元

发布时间:2015-07-07 08:21:25  

田春华

图省事李某将垃圾从四楼窗户随意扔出,不料砸着楼下居民王某,致王某伤残。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4万元。

李某是正阳县吕河乡农民,2014年,在装修正阳县城某小区的商品房时,萌生了将建筑垃圾直接扔到楼下的想法,在扔了十几块烂瓷砖后突然听到楼下一声惨叫,李某才停止并跑到窗口观察,发现楼下一位老人捂着头躺在地上,鲜血直流。张某是一位捡破烂的老人,看见李某楼下有几块破包装箱,于是慌忙去捡,正好被李某扔下的烂瓷砖砸中。

张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因伤情严重,住院花去医疗费2.6万多元。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事后,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张某把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4.6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高空抛掷杂物,导致张某受伤,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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