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6月19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纪委:严禁端午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发布时间:2015-06-19 08:22:10  

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严禁端午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本报讯 (记者 李国喜)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狠刹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617,市纪委发出通知,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粽子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活动,严禁指示基层单位接待个人外出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渠道,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要在节日期间组织明察暗访活动,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