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 昕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个主题的确定,彰显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旨在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升全民安全法治意识和安全素养,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中有降的良好发展态势。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呈现,无论是与安全发展的要求,还是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都存在着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安全法治,用法治思维审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用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用法治的手段推动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加快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加强安全法治,必须树立红线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新《安全生产法》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珍惜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职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和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发展大事、民生要事,作为衡量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前提标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硬约束、硬杠杠,坚定地把依法治安纳入依法治市方略中,用安全的标准规范一切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使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和践行。特别是在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中,不能降低安全标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搞所谓“特事特办”。
加强安全法治,必须健全责任体系。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没有责任就没有压力、没有内在动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把捍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工作新常态,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向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延伸。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实现安全监管全方位、全覆盖。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以法治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失察、徇私枉法并造成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
加强安全法治,必须严格执法监督。要强化问题导向,继续加强道路交通、煤矿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油气管网、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大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娱乐、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控力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根除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力度,围绕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执法监督的“主战场”放在基层、放在一线。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持续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强化暗查暗访、举报查处、媒体曝光等有效措施,形成安全法律法规“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高压态势,根除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和减少各类不安全行为。
加强安全法治,必须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要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把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认真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让其知悉安全生产法定权力和义务,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突出对企业一线员工、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之掌握必要安全技能和防范技能,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值此“安全生产月”活动之际,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切实落实依法治安措施,提升全民安全法治意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崛起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