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6月09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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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人建筑严禁使用可燃夹层彩钢板搭建

发布时间:2015-06-09 08:22:08  

本报讯(记者 邱学忠)日前,记者从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了解到,凡养老福利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强制拆除。

据了解,彩钢板的全称是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是一种可燃易燃材料,一般不能用于人员居住。彩钢板建筑,主要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违章搭建、违规使用的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住人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建筑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室内装饰装修严禁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

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医院、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凡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立即迁出人员,并责令改变用途。

据悉,我市正在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居住和活动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凡发现使用彩钢板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要求且有人员居住的,必须立即迁出人员,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市民发现养老福利机构、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民政、卫生、教育部门要依法取缔,市政府将进行专门督办、跟踪问效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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