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5月26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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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5-05-26 08:26:24  

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525,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

外出就餐,应选择有餐饮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消费,并索取发票或收据。注意量化分级管理公示信息,A级为优秀餐饮单位,用大笑脸谱表示;B级为良好餐饮单位,用微笑脸谱表示;C级为一般餐饮单位,用平脸表示。购买预包装食品要认准QS标识,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有无鼓包等现象。购买散装食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信息。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温度为0℃~10)保鲜,肉、鱼等动物性食品要冷冻(温度为零下20℃~零下1)保存。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砧板、刀具、容器要分开,加热烹制食物要烧熟煮透。不吃或少吃生的海产品。

市政府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提醒广大消费者,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就餐时,出现不适症状,要及时就医,保留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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