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5月15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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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依法处理一起拦车堵路事件

发布时间:2015-05-15 08:44:45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润东)近日,数十名在产业集聚区科目三考场附近培训学员的教练车车主来到市公安局集体反映:201410月份, 科目三考场附近,产业集聚区Z村的张某路(化名)、张某旭(化名)等人组织人员堵路,不让教练车通行,迫使每辆教练车车主缴纳1000元现金,发放标号后予以放行,收取数十辆教练车车主现金共计数万元。且于今年又对科目三考场附近的外来教练车进行围堵,致使所有的外来教练车无法正常对学员进行培训,造成教练车车主严重经济损失,形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接到反映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俊杰高度重视,安排副局长徐秋生对该案进行督办,指定由金桥公安派出所案件侦查大队对该案进行侦破,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指导,成立专案组,强力开展侦破工作。

侦查人员通过对受害车主进行询问发现:受害车主和嫌疑人只是见面认识,不知其真实身份,该案系去年发生的案件,参与人数众多且系同村村民,取证难度较大。侦查人员通过受害车主提供的有关情况,走访多个驾校,通过查询、现场侦查,对嫌疑人员固定证据,再经过逐一比对,组织受害人进行辨认,确定了Z村以张某旭、张某林、张某路等人为组织者的违法犯罪团伙。

嫌疑人身份确定后,案侦、治安、交巡多警联动,分配了5个抓捕小组,对涉案嫌疑人进行抓捕。当日10时许,专案民警在科目三考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旭、张某路、张某林、张艳某、宋某娟5人同时抓获。

嫌疑人抓获后,除宋某娟外,其他4人均对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述,称与自己无关,均称没有收取过教练车主的钱,也没有对外卖过标号,更没有参与过堵路的行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专案组民警通过对案件进行分析和政策攻心,当晚22时许,首先突破张某路心理防线,承认其与Z村教练车主共同商议后,共同出钱雇人堵路,后又印制标号,由其卖标号收取教练车车主钱财实施敲诈的犯罪事实。

经了解,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旭家庭情况较为特殊,夫妻离婚,家中有三胞胎孩子,只有张某旭和其母亲照料,生活困难,且其中一个孩子因病急需动手术。

专案民警协调相关部门对张某旭的家庭予以帮助,解除了其后顾之忧,并对张某旭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谈话。张某旭对其收取Z村教练车车主的钱用于雇人堵路并收取其他教练车车主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至此,市产业集聚区科目三考场附近再无一起围堵教练车车主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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