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4月25星期六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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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25 08:46:44  

本报讯 (通讯员 王现超)日前,《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下发后,平舆县采取四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政策,积极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从20151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广泛宣传。该县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大型LED屏等宣传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内容。

调查摸底。该县组织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进单位、进社区,听取本人陈述、走访周边群众、核实证件资料,并结合公安、卫生、人事等信息,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并逐级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奖励扶助人群,对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坚决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确保奖励扶助政策精准落实。

加大力度。该县把奖励扶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省、市、县按照60%20%20%的比例分级负担;奖励扶助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金融机构统一代理发放,以个人为单位,每年发放一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奖励对象手中。

严格责任。该县对乡、村和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凡是对重视不够、组织协调不力的,或出现弄虚作假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和个人档案信息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县、乡、村三级调查审核人员做到“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凡发现调查不认真、把关不严格,或执行政策不公、以权谋私的,视其情节追究其党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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