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 舸 严 辉)日前,平舆县古槐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专程来到县科工信局退休干部丁三义家中,当面向老丁宣传讲解了省政府及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并帮他现场填写了一份《平舆县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表》。得知自己也会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一样,每月可领到80元的政府补助时,老丁高兴地笑了。
鉴于农村的各项保障体制比较薄弱、只生育一个子女和两个女孩的父母逐步进入老年、生产和生活面临困难、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的实际情况,从2005年起,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开始对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年满60岁的夫妻,发放每人每年600元的奖励扶助金。通过10年来的推行和不断完善,这项制度已经成为一项计划生育基本奖励制度。
为扩大奖励覆盖面,使这项制度进一步惠及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15年河南省十项重点民生工程工作方案》,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年满60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每人每月补助80元;落实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符合国家有关特别扶助条件、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的城乡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和680元。
为深入推进这项工作,河南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积极行动,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此,平舆县在搞好宣传的同时,及时抽调人员深入辖区各社区居委会、80多个单位,扎实做好摸底排查登记和资格初步确认等基础性工作。
截至目前,该县已登记和初步确认符合落实此项制度的对象2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