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4月14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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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驾培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5-04-14 08:12:37  

本报讯 49日上午,市运管局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有关人员来到位于遂平县褚堂乡的通泰驾校,对该驾校的训练场地、设施设备、教学车辆、规章制度以及从业人员等条件进行复核,这预示着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治理行动正式启动。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强化驾培行业监管,维护驾培市场良好秩序。

规范经营资质条件。相关部门对辖区许可的驾培机构进行复核,确保许可经营的驾培机构的训练场地、设施设备、教学车辆及从业人员等达到国家标准,满足驾驶培训的需求。对检查中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驾培机构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降级;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资格条件标准要求的,暂停招收新的学员;对于到2015年年底经整改仍达不到资格条件标准的,予以撤销经营许可。

同时,对各驾培机构开展培训能力评估。根据训练场地面积及实际在岗开展教学培训工作的教练员数,确定教学车辆数量;依据教练车数量明确各培训机构的培训人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规范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中,相关部门还将检查驾培机构是否严格按照许可的事项开展培训业务。严格检查驾培机构是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等情况。同时,驾培机构收费应严格按学时合理收费。严厉打击驾培机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专项治理期间,对于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驾培机构,相关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计入信誉考核档案;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停止招收学员,并向社会公告。

全面规范驾培机构教学车辆和教练员。从事驾驶培训的教学人员要持有与其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培训从业资格证,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不少于教练车的10%,驾驶操作教练员不少于相应车型的110%

发现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教练员一律严肃处理。对职业道德差、社会反响差的教练员,依法撤销其驾驶培训从业资格,并列入“黑名单”,3年之内不予受理驾驶培训从业资格证申请;对于触犯法律的教练员,终身不予受理驾驶培训从业资格证申请。

据市运管局驾培科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持续开展1个月。各县区要在规定时间内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运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抽查验收,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治理结果予以公示。    (张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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