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3月26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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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维权 业主要留好证据

发布时间:2015-03-26 08:17:56  

房产是每户家庭最重要的资产,由于购房、收房的过程中环节多、时间长,对于购买期房的消费者来说需要承担不小的风险。因此,近年来我市投诉开发商虚假宣传、房屋质量差、商品房不能按时交付等问题的案例屡见不鲜。

日前,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儿,新房子交到手里了,她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当她和家人拿到钥匙去看房子时却发现新房子用的门、窗等建材质量很差,基本上不能用,装修时还得打掉。为此,她不止一次找到开发商,开发商一开始是推诿责任,后来干脆拿出合同说当时是团购房,价格很低,合同约定使用品牌建材,但并没有约定何种品牌。就此,女士咨询了律师,律师查看了女士的原始合同后表示,由于合同没有约定建材品牌,现在又不影响使用,开发商不算违规,想维权很难。

专家指出,一些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往往会把产品想象得过于完美,等拿到房子时才发现与自己的想象有出入,从而产生心理落差。而此类案例即便走法律程序也很难有结果。建议购房者不要停留在想象层面,买房时一定要多观察,如合同里所注明的使用何种建材、房间尺寸多少等。房产维权中最难的就是举证,不少购房者占理的案例,最终都因为拿不出过硬的证据(比如书面协议、录音等)而导致败诉。专家建议,购房是大事,购房者一定要多方观察,不要偏听偏信,同时注意保存好各种证据,以便在维权时举证。

          (张遥驼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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