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3月24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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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局长杨铁良就做好清明节工作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5-03-24 08:57:09  

引导人民群众安全文明低碳祭扫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铁良就做好清明节工作答记者问

今年的清明节是法定假日。445日、6日连休,群众会选择在这三天集中祭扫,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出现人流、车流高度聚集的状况,拥堵现象会成倍叠加,势必对设施、场所、交通、人群疏导等方面构成巨大压力。

为了引导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铁良就全市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如何做好今年清明节工作回答本报记者的提问。

记者:在今年的清明节期间,我市民政部门要具体做哪些工作,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杨铁良:清明节服务人民群众的重点是安全工作,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市民政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为了确保我市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发生,我们按照国家民政部“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要求,召开了各县区民政局长参加的清明节祭扫活动工作会,制订了驻马店市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区成立了清明节工作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同时,对祭扫重点地区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要到达祭扫现场,负责处理祭扫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早部署,早安排,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安全是清明节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清明节工作的核心。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是清明节整体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是清明节安全的重要保障。

我认为民政部们应着重抓住三个环节: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民政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订完善了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

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察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重点防范拥堵踩踏和火灾事故。协调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等祭扫密集区域的安全防控,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和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记者:随着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消费能力的深刻变化,群众在葬式和祭祀方式上日益多样化、多元化,今年如何倡导移风易俗,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活动?

杨铁良:今年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倡导祭扫新理念。清明节期间,各县区民政部门要通过公益短片、宣传画册、政策解读等方式,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优化祭扫新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清明祭扫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祀等现代追思活动,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祭扫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活动创造各种便利条件。

丰富清明新内涵。各县区民政部门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生活方式。

记者:今年我市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如何提供优质服务,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杨铁良:各县区民政部门今年要按照《意见》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坚持服务为先,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市、县区民政部门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努力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以有力的监督优化殡葬行风。

(三)有效强化祭扫观察点服务保障。市民政局在驿城区香山、桃木山公墓设立2个清明节观察点,要求各县区根据要求设立各自的观察点。

市、县区民政部门加强对祭扫观察点等重要祭扫服务单位的督察,要将服务保障作为重要内容,善于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建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记者:今年清明开展祭扫活动的主题是什么?如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杨铁良: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订宣传工作方案,突出今年的“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从即日起至415期间,全市统一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县区民政部门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县区民政部门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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