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育南)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和传播,日前,市卫生局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早部署防控工作,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各项措施,积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为确保此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卫生局下发文件要求,卫生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法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预检分诊、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确保传染病报告准确、及时,减少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迟报、误报,预防院内感染发生。重点加强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传染病预检分诊、院内感染控制制度,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完善患者门诊登记、报告制度,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加强院内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防控意识和职业警觉性,提高传染病诊断水平。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药品、试剂、器械等物资储备工作,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水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等措施。对发生的手足口病、流感、禽流感、甲肝等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时开展调查处置,严防因聚集性疫情处置不力导致疫情的暴发或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