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丹丹
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就账号的名称、头像和简介等,对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了网上昵称的“九不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网民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用户账号数量巨大,账号乱象日益突出。网络世界的开放性、隐匿性和自主性容易导致行为主体的责任心退化和社会监督机制的弱化。为了博取眼球,一些账号用违背社会公德的低俗昵称和头像,有的假冒媒体发布虚假新闻,甚至假冒党政机关误导公众,这些行为污染了网络生态,侵害公众利益,广大网民深恶痛绝,整治账号乱象迫在眉睫。
互联网的有序运行必须遵循相应的规矩,规范的网络管理和严格的行为自律是网络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障。互联网的虚拟性、隐匿性特点并不意味着可以脱离监管“任性”地为所欲为,网上昵称不能“想用什么就用什么,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也应该有底线和红线。互联网治理是一个多元治理的过程,规范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网民也要加强自律,只有多方共同努力,严格规范每个上网者的行为,才能真正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