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1月22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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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玉山派出所快速帮留守老人追回欠款

发布时间:2015-01-22 08:33:05  

       本报讯 (记者 邱学忠 通讯员 李淑敏)近日,遂平县公安局玉山派出所民警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及时为养猪的老大娘追回了1000元猪款,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群众第一”的工作理念。

       20151131430分许,一名神色懊恼的老大娘步履蹒跚来到遂平县公安局玉山派出所值班室,话未出口,便一把拉住着民警大哭不已:“警察同志,这可咋办呢?这不是要我老婆子的命吗?”民警一边请老人坐下,一边安抚:“大娘,您先别着急,有啥事您给我说,我一定帮您想办法。”待老人情绪稳定后,民警才逐渐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老人姓康,是玉山镇的农民,儿女都在外工作,家中只有她和老伴相依为命。老人的生活来源,除了儿女时不时接济外,主要靠在家养猪。由于临近年关,113上午,老人将自家养的6头猪卖掉准备过年。在买卖过程中,因为老人年龄大又无人帮忙,等到中午核算时,才发现收猪人少给了1000元钱。老人当时就懵了,接着又想到自己对收猪人的个人情况不了解,心里难受极了。

       万般无奈之下,老人只好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公安派出所求助。由于老人认为追回款项可能性不大,所以便出了开头拉着民警大哭的那一幕。

       民警了解情况后,一边向老人表示会全力以赴帮其解决这个难题并将其送回家中安顿,一边向村民了解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多方努力,民警最终了解到,当日到康大娘家买猪的是汝南县的收猪人。

       民警与收猪人联系后,请其核对当日货款,收猪人认真核算账目后,发现确实少付给康大娘1000元猪款。民警趁热打铁,耐心做收猪人的思想工作,讲明老人家庭情况,收猪人最终答应将1000元猪款付给康大娘。

       114上午,当康大娘收到这1000元猪款时,激动地说:“人民警察真好,就是咱百姓的保护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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