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1月20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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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启动

发布时间:2015-01-20 08:36:20  

本报讯 (通讯员 任 凯)日前,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指挥部立即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集聚区管委会,迅速启动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打响了全区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炮。

统筹安排,夯实任务。根据区总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2015年征地拆迁项目共25个,涉及东风、顺河两个街道办事处的6个社区,共需征地面积5224亩,拆迁面积1052879平方米,其中涉及村庄房屋拆迁面积74.9万平方米,占比71.2%。涉及群众1450户,需拆迁纺织厂1家、养殖场2家。该片区指挥部锁定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启动实施项目和前期筹备项目,全力攻坚克难,深入推进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按照“片区作战、分级负责”的原则,该片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周庄片区指挥部、柳堰庙片区指挥部、小刘庄片区指挥部等7个分片区指挥部,区领导挂帅任指挥长,办事处主要同志一线参与,抽调单位统筹调配。严格项目分包责任制,落实重点项目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的“五定”工作制度,确保打赢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攻坚战。该片区抽调区直单位及办事处参与拆迁工作人员438人已全部充实到各片区指挥部,并分包到具体项目。

挂图作战,迅速启动。该片区制订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具体工作方案,建立项目进度台账,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加压增责,挂图作战,迅速投入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目前,驻马店装备产业集聚区已启动德威电缆项目1000亩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属物的调查摸底工作。

 

相关链接:

驻马店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法摘要

第一条 为了规范驻马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国有土地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房屋征收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作为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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