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唐 翀)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开发区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彻查到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降低企业资质,直至驱逐出开发区建筑市场。
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该区以加工、制造、餐饮服装等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招商引资项目、产业集聚区项目为重点,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努力实现2015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和社会公共事件。
据了解,该区要求发展改革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拖欠工资的建设单位不得批准新建投资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交通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在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建筑领域农民工维权须知》公告牌,明示工程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以及工程项目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明示建设交通部门受理拖欠工程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拖欠工资举报投诉以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电话等信息。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部门受理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建立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开发区各乡办将建立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主要用于解决因拖欠工资造成的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预防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而垫付的临时生活费或路途费。
该区建立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探索设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支付并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登记卡》模式。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和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