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洪友 潘世平)近日,由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王某涉嫌抢劫罪一案,在西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平时审判所不同的是,这次审判采用了“圆桌审判”的方式,将审判台改为平易近人的圆桌型审判台,虽然只是改变了法庭席位的布局和座位的高矮层次,然而这种改变却蕴涵着司法对青少年的人文关怀。
庭审时,法官、公诉检察官、辩护人和被告人及其父母一同围坐在一张圆桌旁。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是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专职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几十年,经验丰富,在法庭教育阶段宣读了针对王某制作的《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训诫书》,重点指出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原因、犯罪所导致的严重后果及社会危害,以期触动未成年被告人的内心,让其认识到所犯的错误。庭审后,人民法院制作了《法官寄语》和《告家长书》,语重心长地指出未成年被告人的错误,并对其提出殷切希望,让其接受法庭教育,用心改造。检察官、法官的谆谆教诲和父母的殷殷期望,在“圆桌审判”中以一种温馨的方式传达给了未成年被告人,让他受到了心灵的震撼和感召,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使他树立从新做人的信心。
由于整个法庭没有了平日高高在上的距离,大大减缓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整个庭审过程显得轻松、和谐,被告人彻底消除了恐惧、紧张的情绪,自愿认罪服法。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庭审,被告人受到了一次全面的法制教育,为预防其日后再犯罪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