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文泽 李亚超)至
据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国家启动的惠民工程,主要解决农村人口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和血吸虫病区、微生物超标等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的问题。
从2005年起,该县按照“科学谋划、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加强管理”的方针,大力实施惠及数十万农民生产生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并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为了确保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成为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让老百姓放心的阳光工程、德政工程,该县规范招标采购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项目管理办法,将采购计划报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程序规范进行。
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该县及时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等部门以及项目所在乡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以确保工程任务按时完成。
在严把工程质量上,该县除中标监理公司派驻监理人员现场监理外,还组织县水利部门技术人员组成督察组,深入各个工地巡回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把工程建设标准打印成明白卡张贴到项目区公共场所,发放到群众手中进行公示,确保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有专人监管、有群众监督。在资金管理方面,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实行县级报账制。工程竣工后,依据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实测实量出具的决算书结算,确保资金安全。在工程验收方面,该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格执行四级验收制度。工程完成后,中标单位、监理单位、县水利工程建管局、县项目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先后进行验收,最后申请市级验收。在水源井保护方面,该县重点强化农村饮用水检测、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建立和完善水费计收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与建后管护工作,目前各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现良性循环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