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彦庆)日前,在确山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仲裁院,普会寺乡张某与某建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某建材公司将75000元现金赔偿款交给张某,双方工伤纠纷案圆满解决。
2012年3月,张某在确山县某建材公司工作中受伤,后因赔偿问题,双方对簿公堂。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找准矛盾的焦点,先后6次到建材公司与其负责人和律师进行沟通,并多次与受害人张某交心深谈,化解心结。经过努力,张某与建材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领到了工伤赔偿金,双方多年的恩怨随之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