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南三市签订森林公安警务合作协议
切实保护桐柏大别山生态区
本报讯 (记者 王朝朝)为切实保护好我省桐柏大别山生态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好林区治安秩序稳定,近日,驻马店市、南阳市、信阳市签订森林公安警务合作协议,建立桐柏大别山生态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跨区域林区治安防范合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合力,确保林区资源安全和秩序稳定。
据了解,此次三市签订森林公安警务合作协议,是根据省森林公安局警务合作指导意见的工作重点,结合当前破坏桐柏大别山生态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以及林区治安形势现状,建立健全五个方面的合作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三市依托以公安和林业信息网络系统为支撑,加大情报信息的资源整合,互通共享情报信息资源,交流边界联动联防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执法经验。
建立健全巡防联动和专项整治行动。三市跨区域合作协作联勤联动机制建立后,各方通过召开片区协作会、例会、网上沟通、联合调研等形式和手段,共同研判跨区域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发案特点、治安动向,形成打击共识,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危害林区治安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
建立协助和互援机制。三市在市级警务合作的基础上,作为交界地区的县(所)森林公安执法部门,不断规范各自的机构和人员,力争形成对等和对接,三市交界的县级森林公安机关以市级警务合作为模式,组织开展县与县的警务合作。
建立协查和按时办理反馈机制。三市对异地森林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法律手续完备的,协作地森林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对于异地森林公安机关请求协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年龄、违法犯罪经历等情况的,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时效规定,协查地森林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将协查结果按时反馈请求协查的森林公安机关。异地执行拘留、逮捕、扣押等,协作地森林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建立研讨培训和“热线电话”合作机制。三市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开展实战演练,相互观摩学习,形成常态化交流合作,就森林公安执法中的热点、难点和疑点进行研究探讨,提出解决的方案。同时,把执法办案和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学习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建立“热线电话”制度,就执法办案等情况、问题及时沟通,遇有争议或重大问题进行会商讨论。
据介绍,按照省森林公安局警务合作指导意见,三市警务合作实行轮流值班制,任期一年,由值班的省辖市森林公安局负责牵头,定期向联席会议及省森林公安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