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12月08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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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产品流通的有益探索

发布时间:2014-12-08 08:23:31  

王维友  杨春悦

    近年来,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实力不断增强。但大多数合作社主要从事农产品生产,并未涉及市场流通,亟须拓宽发展空间。一些合作社在面向农产品经纪人、批发市场等传统对象销售的基础上,率先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发展电子商务,探索了农产品直供直销的新型流通方式。这一方式让生产者与消费者“零距离”接触,既增强了合作社市场竞争意识,提高了合作社经济效益,也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放心、更低价的农产品,是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的有益探索和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价格的具体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农社对接”的主体是合作社。“农社对接”的发展,根本上要靠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只有立足自身优势,拓宽发展思路,不断做大做强,合作社才有能力从生产领域进入流通环节。要不断提高市场意识,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培育,拓展销售空间,实现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健全运行机制,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利益分配,加强联合合作,提升发展能力。“农社对接”连接生产和消费,涉及城市与农村,覆盖面广、系统性强,除合作社自身努力外,也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引导和支持。首先,应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农社对接”纳入“菜篮子”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多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其次,完善扶持政策。扩大合作社财政资金规模,涉农项目和资金向合作社倾斜。对开展“农社对接”的示范社给予信用贷款,并给予贷款贴息,研究支持“农社对接”的税收优惠政策。再次,强化指导服务。在门店选点租赁、车辆通行停靠、各种证照办理、产品质量检测、供求信息发布、设施条件改善、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服务。最后,加强总结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向广大市民推介合作社产品。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在“农社对接”中表现突出的合作社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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