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中强
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
答:我们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和坚定决心。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问:请问为什么将每年12月4日作为我们国家的“国家宪法日”?
答: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每年12月4日全国各地都会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每10年都要举行一次隆重的纪念活动,对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纵观10多年来的全国法治宣传日主题,其中6年主题都与宪法相关。如2004年、2005年的主题强调“弘扬宪法精神”,2011年明确提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治宣传日虽然也有宪法的宣传,但并不完全是宣传主题;设立宪法日后,
问:请问今年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201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问: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问:请问我市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时间上是怎么安排的?
答: 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我市严格按照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的要求,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问:请问我市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哪些重点内容?
答:我市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重点为: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工作,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三是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反恐反邪教、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问:请问我市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将开展哪些活动?
答: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驻治市办〔2014〕8号)的部署,我市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主题,主要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一次宪法讲座;(2)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组织一次宪法专题学习;(3)组织各级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志愿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4)全市各新闻媒体都要开设宪法专题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播放宪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5)各县区主要领导以电视讲话、记者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学习宣传宪法;(6)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公共交通工具显示屏、驻马店手机报等发送宪法知识内容;(7)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点燃青春梦想,法律伴你成长”——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展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8)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驿城区司法局、驿城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世纪广场举办“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为主题的签名活动;(9)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2014年度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法律知识无纸化考试;(10)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人员参与“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11)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12)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人员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问:请问下一步全市“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有什么打算?
答:下一步,我市“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驻发〔2011〕11号),紧紧抓住“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宣传主题,扎实开展“法律六进”,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崛起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