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11月27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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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司法局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4-11-27 08:14:00  

普法细雨润和谐

——市司法局工作纪实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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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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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调解员郭彦煜调解群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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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机关全体党员在竹沟烈士陵园缅怀先烈、重温入党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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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教育社区矫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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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指导普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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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深入军营为官兵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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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国胜(中)指导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

       近年来,驻马店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直接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水平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开展“四联四解”、“弘扬焦裕禄精神、做合格司法行政干警”等活动,强力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效提高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做群众工作和解决群众问题的能力,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驻马店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驻马店市司法局先后被评为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先进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大走访活动先进单位,该局党委被评为“优秀党委”,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8人次被表彰为全国先进个人,1名律师当选为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

 

       围绕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作用,实现了领导小组议事工作常态化、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常态化、考核评估常态化,有力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全面落实“六五”规划,认真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法律六进”活动。利用春节前后返乡、返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的时机,组织全市律师、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公证处人员,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设立法律宣传点、法律咨询点,大力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持续开展“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6·9安全生产日等专项主题宣传日活动。启动公职人员网上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组建“法律知识进社区”宣传教育报告团,在辖区进行巡回宣讲。举办全市中小学“点燃青春梦想,法律伴你成长”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展。今年初以来,该局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册、外出务工人员法律知识手册1.5万余本和法律知识宣传扑克3万多副;举办法制讲座180多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多万人次,散发各类宣传单150多万张。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报、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新兴媒体开展普法活动,发送普法短信近百万条,发布微信微博普法资讯1000余条。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广场、车站、公园、街道等公共场所固定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市共建成3个法治主题广场、5个法治主题公园、20个法制宣传一条街、1000个法制宣传橱窗。大力开展县、乡、村三级法治创建工作,全市评选出67个省级“民主法治村”、23个“民主法治社区”,2个社区被评为全省“十佳民主法治社区”,2个县获得全国普法办表彰的“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县”荣誉称号。

   

       围绕服务社会大局稳定,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全面落实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始终把教育改造工作作为中心任务,不断提高监狱安全等级和教育改造效果。坚持把维护监狱持续安全稳定作为监狱工作的硬任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构建维护安全稳定的防控、排查、应急处置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管理体系,落实狱情分析工作制度,加强对罪犯生活、学习、劳动三大现场的直接管理,确保监管安全万无一失。积极开展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深入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亲情帮教等活动,不断创新教育改造内容、丰富教育改造载体,有效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

       通过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市监狱实现了连续22年监管安全无脱逃,受到市政府通令嘉奖和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被省监狱管理局评为2013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4名干警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监狱系统先进个人,5名干警被评选为省级以上教育改造能手。

       社区矫正走向规范化。大力推进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市81区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全部建立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全市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联网运行。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做到精准定位,真正做到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进一步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教育、管理、考核、衔接和管理教育程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庭前社会危害风险评估调查,探索出一套以“两见”、“三保”、“四到场”为主要内容的交接制度(“两见”,即见到社区矫正对象本人、见到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三保”,即社区矫正对象本人保证接受社区矫正,家属保证督促其接受社区矫正,所在村的村干部保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工作;“四到场”,即社区对象交接时,矫正对象本人到场、其家属到场、村干部到场、司法所司法行政干警到场,并签订责任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漏管。目前,2000多名正在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安置帮教工作取得新成绩。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建立了日常教育帮助制度,坚持思想感情上教育、生活就业上帮扶。通过帮助安置帮教对象落实责任田、社会福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和开展职业培训及就业指导等,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获得新生。加强对外出务工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通过短信微信帮教、远程视频帮教、异地协作帮教等形式,做到外出不失控、帮教不断线。截至目前,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率100%、帮教率98%

   

       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组建多层次、多行业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配套服务等方式,为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据统计,自我市产业集聚区成立以来,全市律师为产业集聚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率在90%以上,为重点招商企业服务率在85%以上,为85%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20%的民营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共承办法律服务事项万余件,涉及金额30多亿元。今年初以来,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8000多件,担任法律顾问700多家;公证机构办理公证2万余件;仲裁机构承办案件1600多起;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各类司法鉴定3000多件,采信率98%。坚持把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切入点,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进社区活动,组织律师、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专业人员,组成15个法律服务专业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志愿活动。推行老年人、残疾人公证事项优先办理,预约或上门服务制度,今年初以来,已办理预约公证300多次、上门公证180多次。紧紧围绕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事项减免的要求,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评残费用减免服务。目前,有300余件司法鉴定事项减免了费用,减免金额15万余元。

 

       围绕服务民生,打造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品牌

 

       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继续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驻马店市司法局为大力推进这一民心和阳光工程,建立了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环保侵权纠纷、农资质量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纠纷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今年初以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0多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经济补偿4000多万元。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在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建立健全服务特殊、弱势群体协作机制,在法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在驻军、工会、残联、妇联、大专院校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乡村一小时,城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今年初以来,全市209个法律援助受理点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96件,5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指引法律援助申请651件,接受咨询6414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002个。加强12348法律热线平台建设,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和每周7天(无休息日)工作制度,由执业律师在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值班,接听电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今年初以来已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6万人次。优质的服务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命名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

      

       围绕服务社会和谐,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和争创“十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有38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规范化司法所,2个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模范调委会,13个调委会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大调解”体系建设,推进专业化、行业化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27个、企事业调委会150个,建立了近3000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活动、“人民调解服务企业发展”主题活动。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000多件,调成率达98%,化解疑难复杂纠纷100多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00多起,有力地维护了我市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涌现了一大批优秀调解员。全市有3名司法所长入围“全省最美司法所长”人选,其中全国模范调解员、正阳县雷寨乡司法所所长曹俊峰在今年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被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弘扬焦裕录精神,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的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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