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10月14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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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14-10-14 17:58:17  

为了公众的安全

全市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工作综述

通讯员

为深入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进一步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公安局决定1年内,我市每个行政村都将有包村民警,和百姓密切相关治安问题,有望不出村就得到解决。近日,笔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全市公安机关“一村一警”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市农村地区全面推行“一村一警”警务模式,基本能实现“村村有警、周周见警”的新局面。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打防刑事犯罪不动摇,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持之以恒地开展了抓基层、打基础活动,特别是在加强“双安”、“双治”、“双基”上狠下功夫,有力推动了平安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社区警务工作,达到了硬件建设基本到位、警务运作基本顺畅、考评机制基本健全、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基本达标的要求,初步实现了警力下沉、保障下倾、服务前移的目标,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涌现了一批热爱群众、甘当公仆、扎根社区、辛勤耕耘的优秀社区民警和优秀驻村民警。2013年,人民群众对我市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升至全省第5位。今年1月份至8月份,全市8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数同比下降13.9%,其中抢劫、抢夺案件的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21.2%32.9%,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每个行政村设警务工作站

笔者了解到,针对“一村一警”警务模式,在警务室建设及民警配备方面,市公安局要求派出所警力不少于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50%,社区民警占派出所总警力的40%。社区民警按“一室一警或一室多警”配备并落实专职化。

以辖区人口、治安状况为主要指标,城市1个社区或3000~6000人建1个警务室,农村5~8个行政村建设1个警务室,或每个农村公安派出所不少于2~3个警务室,确保能吃、能住、能工作。

警务室的办公设施和装备配备要达到“六有、四统一”,并配备电脑、照相机、录音笔“三件套”。

按要求,每个行政村设警务工作站。警务工作站是设在群众家门口的警民联系点。未建立警务室的行政村,要设立警务工作站,确保全市的2610个行政村(居委会)达到“一村一站”、“一村一警”或“多村一警”的警务模式。

包村民警当好“五大员”

据悉,按要求,每个行政村设警务工作站,负责人由县()公安机关局直单位选派民警分包。包村民警每周不少于半天时间入村工作,将掌握的情报信息及遇到的问题上报。

包村民警作为社区警务工作的补充力量,应积极配合协助基层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把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落实到群众中,切实当好“五大员”(治安防范的“组织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情报信息的“采集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便民利民的“服务员”)。

全面推行以社区民警为主体、以包村民警为补充的“一村一警”长效机制,破解我市广大农村地区警力不足、基础工作薄弱问题。 把触角延伸向基层,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响强烈、意见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市公安局还建立了责任落实机制、奖惩考评机制、警务保障机制、综合联动机制,真正使广大民警立足本职、扎根基层,扎实做好社区警务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一村一警”机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实现“民警得提高、群众得实惠、治安得稳定”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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