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 敏
近日,河南小伙在深圳拾金不昧自制锦旗找媒体“求表扬”的新闻引起媒体关注。在深圳打工的泌阳籍小伙李帅,拾到一内装2200元现金的钱包,随后亲自送到失主家中,失主为表谢意给了李帅200元钱。事后李帅自制锦旗,“挨家挨户”找媒体希望能报道。(见
做了好事是否需要表扬报道,每个人可能有各自的看法。但我认为做了好事,通知媒体报道表扬自己,这种行为不是很妥当。假如一个人在做好事之前通知媒体报道表扬自己,而记者不愿意或者没有时间采访他,那么,他是不是就不去做好事了呢?
现在我市正在开展志愿者活动,主要是为了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得到快乐。作为一个真正的志愿者,应该是不图名、不图利;只求奉献,不图索取。对志愿者进行登记,也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如果都要求报道才去做,媒体忙得过来吗?不就失去了志愿者的意义了吗?
做好事应该是默默无闻的,如果做了好事要大肆宣扬的话,好事也许就不再是好事,因为事情的性质已经变了,由做好事变成了爱慕虚荣、好出风头。
默默无闻地做好事是要付出很多很多的,不适合大肆宣扬,宣传多了对做好事的人会造成很大的压力,还是让他自己甘心乐意、量力而行的好。所以,做了好事并不需要去大肆宣扬,只要心中有做好事的那份执著和信心就足够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志愿者和受资助者都是一种保护。
古人云:“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明朝朱柏庐《治家格言》)这句话大意是:做了好事急切地希望让别人知道,这不是真正的善;做了坏事唯恐别人知道,这一定是极大的恶。若是为了沽名钓誉而去做好事,自然不是真善;同样,若是做了坏事而又一味掩掩盖盖,销赃灭迹,一定是犯有大罪。
利用做好事的方式去求表扬,这种动机无疑值得怀疑。媒体对高调做慈善也持批评态度,究竟是一种无形的市场等价交换,还是一种放长线钓大鱼的策划,很难辨清楚。既然做了好事,为什么一定要让全世界都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