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8月08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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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三个结合”惠及计生家庭

发布时间:2014-08-08 16:57:05  

本报讯 (通讯员 王会德 曹兴广 李长相)近年来,泌阳县在计生工作中立足当地实际开展“三个结合”,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得到了更多实惠。

与各项涉农普惠政策相结合。该县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对各级各部门涉农和社保等普惠政策进行了有效整合,共整合涉农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13项,对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逐单位分解了落实责任。同时,每个县直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优势都出台有2~3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措施,每个县、乡直单位每年都定点帮扶有3户以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与法定的计生优先优惠政策相结合。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奖扶标准,其中独生子女奖励费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30元,农村独女家庭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除按上级规定标准足额发放救助金外,县财政再一次性发放救助金12000元。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今年上半年,县财政投入771060元,为全县12851户计划生育家庭免除一人份60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在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对全县663945~49周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户父母,“入口”每人每年补助了100元,“出口”每人每月补贴了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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