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绿化 黄 娟
家住西平县的王平做梦也不会想到,只因把邻居家的树砍掉两根枝桠,就引发了两家人的互殴,自己被打成轻伤。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孙闯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经审理查明:今年6月3日8时许,王平因孙闯家一棵大树的枝桠长到了自家院里遮住了房顶,就上房顶砍了两枝,引起孙闯儿子孙斌的不满,两人发生纠纷,继而双方及双方家人分别在王平家过道口处及孙闯家院内发生厮打。厮打中孙闯将王平推倒,致其右腿受伤,经西平县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被害人王平属轻伤二级。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王平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西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因邻里纠纷矛盾引发,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且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又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