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新理)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有效增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汝南县自2014年11月起将全县财政供给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8%提高至12%。
汝南县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对充分调动全县缴存单位的积极性,刺激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推动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报讯 (记者 张新理)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有效增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改善中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汝南县自2014年11月起将全县财政供给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8%提高至12%。
汝南县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对充分调动全县缴存单位的积极性,刺激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推动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