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旭渝)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对青少年犯罪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教为主,寓教于罚”,加强宣传,帮助青少年掌握法律知识。
该院对青少年犯罪以挽救为主,充分体现依法从宽的方针,可捕不可捕,可诉不可诉,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采取不同策略,进行针对性调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相对简单、被告人能自愿认罪、事实清楚的案例,加强感化教育,促使未成年人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清自身犯罪性质和后果。
同时,在庭审前,该院法官通过阅卷和走访家庭、社区、学校等渠道,充分了解犯罪原因和心理状态,找到矛盾的切入点,即法理与法情的融合点,在法庭教育上做到有的放矢,使被告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