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违峰 通讯员 王品刚)近日,笔者从泌阳县财政局、县教体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该县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学前班在园(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该制度还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设立专门资金管理账户,并对违规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