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
本报讯 (记者 吴玉锋)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意见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月饼、土特产等节礼和转嫁摊派相关费用,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节日期间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及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礼金、礼品(包括各种土特产)、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公款为回乡探亲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和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强化执纪问责监督,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以上纪律要求的行为,坚决严查,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举报电话:2600620 1352533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