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7月11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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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食品标签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14-07-11 15:42:35  

科学引导消费 保障群众健康

我市开展食品标签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 (记者 苏建威)记者近日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市从即日起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为期5个月的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市民购物时如发现虚假食品标签标识可以拨打质监投诉电话“12365”进行举报。

目前,我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标识不真实、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呈多发、上升趋势,举报投诉居高不下,已经成为食品安全的重要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质监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为期5个月的食品标签专项整治。

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内容一是全面检查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的标签标识,重点检查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产品、饮料、食品添加剂、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的标签标识。二是集中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造假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分3个阶段进行。一是企业自查整改。督促食品生产者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改进、完善企业标签标识管理制度,对现有标签标识逐一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发现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食品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使用,彻底清理库存的不符合要求的标签和包装材料,防止继续投入生产使用。对已经流入市场的产品,要立即开展召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各县区质监局集中审查标签标识,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各县区质监局汇总本辖区企业提交的产品标签标识后,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代表等对企业提交的标签标识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集中审查,并指导企业对标签标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市、县、区质监局集中查处标签标识违法行为。对于发现标签标识不规范但不影响食品质量状况的一般性问题,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及时停产停销,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发现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可能损坏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企业主动下架并召回产品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违法者的相应生产资质。对于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等问题,移交其他相关部门查处;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追踪源头,查明产品去向,对于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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