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民
据《驻马店日报》
饮水安全无小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类似因水污染引发的公共事件,在全国时有发生,如最近兰州自来水苯超标引起全国关注,一时“兰州水贵”,人们记忆犹新。
前几年的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还通过黑龙江进入俄罗斯境内,造成国际影响。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引咎辞职,相关责任人也都受到了处理。
据报道,目前我国水污染状况十分堪忧,我市情况也不容乐观,水污染案件时有发生。
然而,就在驻马店市区几十万人民饮水水源的板桥水库上游,竟还有一个偌大的养猪场存在,多年来污染水源,而且关不掉。试问有关部门的责任心哪里去了?为民服务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在行动中,毫无疑问,管不住“水缸”污染是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望有关部门切实拿出可行的措施,解决百姓关切的问题,也希望人大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实行“一票否决”,决不能让“大水缸”继续受到污染,要让驻马店市区群众喝上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