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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30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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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多次行骗 触犯法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5-30 08:30:45  

 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微信多次骗取他人财物的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经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陈某以虚构的公司总代理身份,使用自己的微信号向朋友圈发送销售及加盟代理平衡车的虚假信息,并要求他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其付款,在被害人付款后便将其微信号拉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79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市民,在享受科技发展带来的方便快捷的同时,要擦亮双眼,谨慎交友,增强防骗意识。

(赵子彦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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